新增卓越青年团队/青年提升项目,2023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了解一下!

7月21日,广东省科技厅发布2023年度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本次项目较2022年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新增青年提升项目与卓越青年团队两个项目,经费采用“负面清单+包干制”。同时指南中指出港澳地区依托单位的申请人可申请面上项目、青年提升项目。新增的两个项目与原有的面上项目、省杰青项目构成了省自然科学基金的四个层次,时代学者对四个项目的项目指南进行整理如下。

一、项目类型

(一)面上项目。支持从事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在自然科学领域内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青年提升项目。支持在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研究基础的青年学者继续围绕已有研究基础开展深入探索性研究,加强青年科技人才持续、稳定支持,培养一批优秀青年学术后备骨干。

(三)杰出青年项目。支持在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一定成绩的优秀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快速成长,培育一批有望进入国家和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

(四)卓越青年团队项目。支持在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杰出青年人才自主组建和带领研究团队,瞄准国际前沿和重点领域重大科学问题潜心开展创新性基础研究,攻坚克难,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基础研究卓越青年研究团队。

二、资助强度

面上项目:项目资助强度为 10 万元/项,实施期一般为 3 年。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

青年提升项目:项目资助强度为 30 万元/项,实施期为 3 年。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

杰出青年项目:项目资助强度为 100 万元/项,实施期为 4 年,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

卓越青年团队项目:项目资助强度为 300 万元/项,实施期为 4 年。项目经费分三期拨付,每期拨付 100 万元。

三、申报基本条件

面上项目

申请人是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应为粤、港、澳三地省基金依托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相关基础理论知识和独立研究能力,能保障 投入项目研究的时间。

(二)具有承担或参与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三)申请人在研主持(申报开始日前已立项且尚未批复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超过 2 项。

(四)申请人无在研主持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省基金重点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研究团队项目。

(五)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申 请项目,应合理安排研究时间,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青年提升项目

青年提升项目不设依托单位申报数量限制。申请人须通过所在的省基金依托单位申报,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应为粤、港、澳三地省基金依托单位全职在岗人员(须在系统上传本人在依托单位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二)立项当年年龄不超过 38 周岁[即 1985 年 1 月 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放宽至不超过 40 周岁[即 1983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

(三)主持过省基金面上类项目(含自由申请项目、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粤东西北创新人才联合培养项目、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项目,并已通过项目验收(须在附件上传项目验收证明材料)。

(四)项目申报截止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青年提升项目:

1. 已获得国家级科技计划、基金项目支持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项目除外);

2. 已获得国家级人才计划项目支持的;

3. 已获得省级重点、重大类科技计划项目(含专项、基金等),以及省基金地区培育项目支持的;

4. 已获得省级人才计划项目支持的;

5.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 成果要求:项目负责人围绕某一领域方向持续深入研究取得新的进展和突破;独立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基金项目以及带团队的能力有较大提升;发表具有较高学术水平论文(以标注基金项目为准)或申请相关发明专利不少于 2 篇(件)。项目成果形式以论文、专著、专利、人才培养、项目获取、国际交流、学术贡献、科技报告等为主。

杰出青年项目

杰出青年项目不设依托单位申报数量限制。申请人须通过所在的省基金依托单位申报,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属于广东省内省基金依托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

(须在系统上传本人在依托单位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等证 明材料)。

(二)立项当年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即 1983 年 1 月 1日(含)以后出生]。

(三)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四)具有从事省部级及以上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经历(须在系统上传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的项目合同书、任务书或结题批复件等证明材料)。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杰出青年项目:

1. 国家级人才计划项目入选者;

2. 已获得省级更高层次人才计划支持的;

3. 正在承担同层次省级青年人才计划的;

4. 省基金研究团队项目协调人、杰出青年项目获得者;

5.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 成果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产出具有较大学术贡献的论文不少于 2 篇(以标注基金项目为准),其中高质量论文不少于 1 篇;承担省部级重大项目和国家级重点重大项目能力有显著提升, 或在本学科领域成长为更高层次的领军人才。

卓越青年团队项目

卓越青年团队项目不设依托单位申报数量限制。申请人须通过所在的省基金依托单位申报,申请人及其研究团队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为团队项目的第一负责人,应为广东省内省基金依托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须在系统上传本人在依托单位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二)申请人立项当年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即 1978 年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

(三)申请人主持过省基金杰出青年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或曾获得过国家、省内同层 次青年人才计划支持,并已通过验收的(须在附件上传项目 验收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自主组建研究团队,团队成员应属于同一依托单位,且应是具有良好合作基础、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优势互补的优秀科研群体。

(五)团队核心成员不多于 5 人(含申请人),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在读研究生 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不能作为团队项目的核心成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报卓越青年团队项目:

1. 已获得国家级重大类科研项目,或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省基础研究重大项目支持的;

2. 已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或其他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支持的;

3. 已作为负责人或正在作为核心成员承担省重大人才工程团队项目的(核心成员在项目结题后符合条件可以申报);

4. 已作为负责人(协调人)主持过省基金研究团队项目的。

* 成果要求:

(一)申请人成长为所在领域的领军人物,研究团队的国内外影响力明显提升;在重点科学问题研究上取得关键突破,支撑关键核心技术发展。

(二)发表高质量论文不少于 2 篇(以标注基金项目为准)。鼓励发表“三类高质量论文”,即发表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以及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

(三)鼓励在专著出版、标准规范、人才培养、专利申请、成果应用等方面形成多样化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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