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为期2年的博士后研究工作。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资助经费可用于获选人员生活津贴、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和差旅费用。2021年计划资助40人。
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简介
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Helmholtz Association of German Research Centres)是德国最大的科学机构,旗下有19个研究中心。亥姆霍兹联合会的研究侧重于人类社会发展、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可持续竞争力等方面,包括环境、能源、信息技术、健康、生命、预防自然灾害以及空间科学等。为进一步加强与中国的合作,亥姆霍兹联合会在中国成立了北京代表处。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在提交申请前未到36周岁生日。
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未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在职教学、科研人员。未进站人员可先行申报,获选后再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在职教学、科研人员还须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
具备良好的英语或德语能力。符合德方提供的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
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获资助人员须全职在德工作至少20个月。
2021年3月1日—4月30日。具体申报启动时间视项目岗位发布时间而定。
3月初,德方申报岗位将在中国博士后网站及申报系统中公布,申报岗位包括所属研究所、研究方向、合作导师信息以及具体需求等。
申请人登陆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进行申报。申报前,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英文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须翻译成英文)。
设站单位须在4月30日前,完成本单位申请人网上申报材料的审核提交,并打印系统中自动生成的汇总表后盖章上传。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对申请人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及初选。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拟于7月公布获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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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资助的30万元人民币由设站单位以工资形式按月发放,自获选人赴德后开始起薪,德方资助的每月1500欧元同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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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选人应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赴德开展研究工作,如受疫情影响延期赴德,须经中德双方同意,并由设站单位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报送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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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得到中方和德方通知前,申请人不得与亥姆霍兹联合会有关部门和专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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