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中医药学会2022-2024年度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启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中医药学会,各分支机构,各单位会员,各有关单位并广大会员:

为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服务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努力推进中医药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按照中国科协工作安排,根据《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管理细则(修订)》《中华中医药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和《中华中医药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实施管理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现将2022-2024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本届项目围绕“四个面向”,重点支持在关键核心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产业共性技术等方面潜心研究、有成长潜力的青年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疫情防控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为推动科技与经济融合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在国内开展学术研究取得突出成绩、在国内期刊发表高水平研究成果等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者和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作为资助对象。同期申报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和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如同时入选,必须主动选择其一,并及时反馈。如隐瞒不报,查实后将取消入选资格,收回青托证书和资助资金。

二、资助标准

(一)中国科协立项

中国科协立项名额需学会申报、中国科协审批产生(具体名额另行通知)。

资助标准:每年10万元,连续三年。

(二)中华中医药学会立项

A类立项名额:10项,资助标准:3年3万元,一次性拨付;B类立项名额:30项,经费自筹。

三、申报条件

(一)中华中医药学会个人会员;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优秀的学风道德;

(三)热爱并致力投身于中医药事业;

(四)具有独立开展相关领域研究的能力和基本条件;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清晰的研究思路和研究计划,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对“托举”具有现实需求,并具备可预期的科研潜力;

(五)未曾入选本项目或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包括基金委优秀青年基金、国家杰出青年基金、科技部领军人才计划、拔尖人才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以及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等)。

(六)申报年龄

1.中国科协立项项目:年龄在34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后出生);

2.中华中医药学会立项项目:年龄在36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后出生)。

四、申报途径

(一)渠道推荐:各渠道要积极主动负起推荐责任,加强宣传动员,广泛组织引导优秀的中医药青年科技工作者积极申报,并按照民主程序,公平公正地组织遴选推荐工作。

1.中华中医药学会各单位会员可推荐2名;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中医药学会可推荐5名;

3.中华中医药学会所属各分支机构可推荐5名;

4.中华中医药学会青年委员会可推荐8名。

(二)专家推荐:3位同行专家推荐。

符合条件的会员可自行进行网上申报、提交材料。

五、申报材料

(一)所有候选人需通过中华中医药学会会员服务官方微信“中医药会员之家”-【会员服务】-【青托工程】或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在线申报(申报书需带公章/签字)。请于2022年7月26日前完成在线申报和材料寄送(以邮戳时间为准)。

(二)《2022-2024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纸质材料一份寄送至会员服务部。

(三)各地方学会、各单位会员请在《申报书》“推荐单位”栏加盖公章,各分支机构、学会青年委员会请主任委员在推荐单位栏签字即可,不需盖章。

(四)各推荐渠道需提交《XXX单位关于推荐2022-2024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候选人的工作报告》(见附件2)一份,盖章/签字后,随《申报书》一并寄送至会员服务部。

(五)申报人员应客观真实填报有关材料,不得编造。如发现存在信息不实或虚报现象,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六)所有上报材料,恕不退回。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琰 刘延华

电子邮箱:cacmhy@vip.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4号,中华中医药学会会员服务部

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电话:010-64298551/15001230890/13671372358

附件1.2022-2024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书

附件2.XXX单位关于推荐2022-2024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候选人工作报告(模板)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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