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特别资助)

一、资助项目

特别资助分为特别资助(站前)、特别资助(站中)两 种类型。

特别资助(站前)是为吸引新近毕业的国内外优秀博士进站,在前沿领域从事创新研究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 3 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2019 年资助人数约400 人,资助标准为 18 万元。

特别资助(站中)是为了激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由专家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2019 年资助人数约1000 人;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18 万元,社会科学15 万元。

二、申请要求

(一)特别资助(站前)

1. 申请条件

  • 年龄不超过 35周岁(1983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 近三年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2019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和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申报。2019 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其中,近三年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要求博士学位获得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1 日后;2019 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后,且须 2019 年 1 月 1 日后进站。
  • 近三年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和 2019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前需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定初步 研究计划。合作导师应为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
  • 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 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 申请进入本单位相同一级学科的人员、申请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的总比例不得超过 30%。
  • 入选人员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组织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际交流 计划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特别资助(站中)入选者不得申请。
  • 不允许申报涉密项目。
  • 申报项目须为下表中规定的研究方向。
序号 学科领域 研究方向
1  

 

 

 

基础研究

基础数学
2 核心计算基础数学
3 运筹学与控制论
4 理论物理
5 量子物理的新发现和研究理论物理
6 物理化学
7 材料化学
8  

基础前沿交叉

超常环境下系统力学问题研究与验证
9 功能体系的分子工程与分子成像
10 能源化学转化的动态本质与调控
11  

先进材料

高性能材料结构设计、制备与应用探索
12 变革性纳米产业制造技术聚焦
13 新能源汽车
14  

 

能源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与示范
15 未来先进核裂变能
16 基于高效热工转换的先进动力技术
17 可再生能源与多能互补应用示范
18  

 

 

生命与健康

脑科学与类脑智能研究
19 生物超大分子复合体的结构、功能与调控
20 病原微生物与宿主免疫
21 器官修复与再造
22 生物合成
23 健康保障技术与装备

 

 

序号 学科领域 研究方向
24 战略生物资源评价与转化利用
25  

 

 

 

信息

量子通信
26 网络空间安全关键技术与应用
27 高效能计算与网络通信关键技术及应用
28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
29 人机交互与虚拟现实
30 集成电路与核心基础器件
31 机器人与超精密极端制造
32  

光电空间

空间科学先导
33 月球与首次火星科学探测
34 平流层飞艇

2.申请材料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站前)》(以下简称《申请书》)2 份;身份材料、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各 2 份。

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

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 但总数不超过 3 个。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3.申请材料的提交

自3 月20 日起,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写《申请书》,上传至设站单位。

上传身份材料、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

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 2 份。

按顺序将《申请书》、身份材料、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装订成 2册。

在申请截止日期前将 2 册申请材料报送设站单位。

注意事项:

  • 《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纸质申请书校验码与系统一致为有效。
  • 设站单位的通讯地址可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 中自动获取。
  • 申请截止日期前,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如果申请材料已提交至设站单位,需向设站单位提出申请,由设站单位驳回;如果申请材料已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需由设站单位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提出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驳回设站单位,再由设站单位驳回申请人。

4.申请材料的审核

设站单位博士后管理人员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对照纸质申请书审核并提交申请数据。

在线打印《申报情况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

将《申报情况汇总表》与 1 册申请材料在审核截止日期前快递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以投递日戳为准)

注意事项:

  • 设站单位要留存 1册纸质申请材料,且至少 3 年。

(二)特别资助(站中)

1.申请条件

  • 进站满 4 个月。
  • 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 较好的成效。
  • 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创新 能力。
  • 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
  • 申请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 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 由设站单位、有关省(市、区)或部门择优推荐。流动 站设站单位及北京市非市属工作站设站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的推荐,其他工作站设站单位由所在省(市、区)或部门的博士后管理部门负责推荐。
  •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 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 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每站只能获批一次。
  • 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特别资助(站前)的人员不可申请。
  • 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 不允许申报涉密项目。

注意事项:

  • 流动站设站单位及北京市非市属工作站设站单位,按各单位在站博士后人数的 1/10推荐;不足 10 人的,推荐 1 人。各省(市、区)推荐名额为所在地区全部工作站在站人数的 1/10;不足 10 人的,推荐 1 人。军队系统各流动站和工作站设站单位,推荐名额为各设站单位在站博士后人数的 1/10;不足 10 人的,推荐 1 人。
  • 对在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退)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2.申请材料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站中)》(以下简称《申请书》)2 份。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 2 份。

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须为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 3 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3.申请材料的提交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写《申请书》, 上传至设站单位。

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 2 份。

按顺序将《申请书》、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装订成 2 册。

在申请截止日期前将 2 册申请材料报送设站单位。

注意事项:

  • 《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纸质申请书校验码与系统一致为有效。
  • 《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不得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根据评审专家的认定意见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将取消其资助资格。
  • 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不可在网上传输。
  • 军地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在网上提交申请材料,需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写后打印纸质申请书 3份,刻录光盘 1 张。按顺序将《申请书》、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装订成 3 册。
  • 申请截止日期前,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如果申请材料已提交至设站单位,需向设站单位提出申请,由设站单位驳回;如果申请材料已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需由设站单位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提出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驳回设站单位,再由设站单位驳回申请人。

4.申请材料的审核

设站单位博士后管理人员在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截止后, 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对照纸质申请书审核并提交申请数据。

在线打印《申报情况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

将《申报情况汇总表》与 1 册申请材料在审核截止日期前快递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以投递日戳为准)

注意事项:

  • 推荐名额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根据申请截至日期当天的在站人数据实核定,并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明示。
  • 军地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材料 1册由设站单位快递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 设站单位要留存 1册申请材料,且至少 3 年。

三、专家评审

(一)特别资助(站前)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专家会议评审。具体程序为:

  1. 按照申请人申报项目所属一级学科对申请材料进行 分组。
  2. 按照一级学科为每个评审学科组聘请 5名以上专家,一般组内每个一级学科至少聘请一名同行专家。
  3. 根据参评人数,将资助名额按比例分配至各一级学科。
  4. 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议。评审专家在网上审阅材 料,投票确定拟资助人员。

特别资助(站前)评审指标

序号 指标项
 

1

 

申请人学术绩效

博士论文的学术水平
科研成果的个人贡献、原创性
 

2

 

研究计划的创新性与可行性

研究方向的前沿性
研究计划的学术创新性
研究方案的可行性
 

3

申请人学术发展潜力及流动站(工作站)科研条件 学术发展潜力
科研条件、创新平台(基地)及科研环境

(二)特别资助(站中)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先组织专家通讯评审,再组织专家会议评审。

通讯评审采取网上匿名评审形式。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工作人员不可见申请人及评审专家姓名,评审专家不可见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博士后合作导师姓名等信息。具体程序为:

  1. 按照申请人申报项目所属二级学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分组。
  2. 按照二级学科为每个评审学科组随机匹配 7名同行专家。
  3. 评审专家根据评审指标按百分制打分。
  4. 采取体操计分法计算每位申请人的得分,并按得分高低在评审学科组内进行排序。
  5. 根据当批次资助比例,在各评审学科组中按照分数从高到低选定进入会议评审的人员。

特别资助(站中)通讯评审指标

序号 指标项 分 值
1 学术发展潜力 申请人的学术研究经历和已经取得的科研成果等 20 分
2 科研创新能力 课题在学术思想或理论方法等方面的创新点 35 分
3 选题前瞻性和实用性 课题的科学意义或应用前景 25 分
 

4

 

选题可行性

选题的研究目标是否明确,研究方法、计划和技术路线是否正确,近期是否可望取得重要进展。  

20 分

会议评审程序为:

  1. 按照申请人申报项目所属一级学科对申请材料进行 分组。
  2. 按照一级学科为每个评审学科组聘请 5名以上专家,一般组内每个一级学科至少聘请一名同行专家。
  3. 根据参评人数,将资助名额按比例分配至各一级学科。
  4. 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议。评审专家在网上审阅材 料,投票确定拟资助人员。

特别资助(站中)会议评审指标

序号 指标内容
1 申请人是否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是否已取得了突出成效。
2 申请人是否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是否表现出突出的创新能力。

四、结果公示与公布

(一)结果公示

中国博士科学基金会在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公众号对拟资助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

公示期间,博士后研究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提出质询。

质询内容不包括评审专家的学术评价。提出质询的要求如下:

对评审程序的质询需撰写书面材料,由合作导师和设站单位博士后管理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加盖设站单位博士后管理部门公章,于公示结束日期前邮寄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会(以投递日戳为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对相关质询 内容进行核实,将核实结果书面通知设站单位,由设站单位反馈质询人。

对评审程序以外内容的质询需以传真或E-mail 形式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提出,署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注意事项:

  • 从公示日起,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 可查阅专家评审结果。

(二)结果公布

中国博士科学基金会在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公众号上公布资助结果,并向相关设站单位印发资助通知。

注意事项:

  • 从资助结果公布之日起,获资助人员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可打印资助证书。

五、经费使用和管理

(一)经费的使用

资助经费的开支范围包括科研必需的仪器设备费、实验材料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会议费、差旅费、专家咨询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和劳务费的开支。用于支付参与研究过程且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费支出不得超过资助经费总额的 30%。

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时,资助经费结余部分应当收回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二)设站单位对经费的管理

设站单位对资助经费单独立账、代为管理。

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退站,设站单位应当及时清理帐目与资产,编制财务报告与资产清单,按程序报中国博士后 科学基金会;结余资助经费收回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用 资助经费所购资产收归设站单位所有。

(三)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对经费的管理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在资助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将 资助经费拨付至设站单位。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对资助经费的使用管理情况进 行监督检查,对基金使用效益进行评估,对获资助博士后研 究人员的成长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六、成果追踪

(一)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

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公开发表资助成果时,应标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Project funded by China Postdoctoral Science Foundation)。

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时必须向设站单位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提交流程如下:

博士后研究人员办理出站手续时,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 助总结报告》,在线提交至设站单;

打印 1 份纸质报告,交所在设站单位审核和备案。

注意事项:

  • 军地联合培养的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可网上提交报告。请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模板,网下填写并打印 1份纸质报告,刻录光盘 1 张,一并交所在设站单位审核和备案。

(二)博士后设站单位

设站单位需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 及时审核《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并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设站单位每年年底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使用效益情况报告》,填报流程如下:

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对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告内容进行核实,填写报告中的“本年度获基金资助出站的优秀博士后综述”和“工作建议”,于 2020 年 1月 31 日前网上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打印 1 份纸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使用效益情况报告》,加盖公章,于 2020 年 1 月 31 日前邮寄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以投递日戳为准)。

注意事项:

  • 对未按时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使用效益情况报告》的设站单位,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延缓开放下一年度该单位网上基金审核功能。
  • 军队系统设站单位的《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使用效益情况报告》统一由军队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填报,于 2020 年 1月 31 日前由专人送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七、资助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

 

申请截止

设站单位或省(市、区) 部门审核截止 专家评审截止  

公示

第12 批特别资助(站前) 4 月 15 日 4 月 22 日 5 月中旬 6 月上旬
第12 批特别资助(站中) 3 月 8 日 3 月 15 日 4 月 28 日(通讯评审)

5 月中旬(会议评审)

 

6 月上旬

八、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0 号博士后公寓处 室:博士后基金管理处

电 话:010-82387704、62335023 传 真:010-62335395

邮政编码:100083

E – m a i l :postdoctorfund@ mohrss.gov.cn 网 址:http://jj.chinapostdoctor.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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