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国行前检测简化,这些限制取消!多地中国使馆官宣政策调整

近期,根据疫情形势,多个中国驻外大使馆发布了赴华人员行前检测及健康码申请要求的最新政策。小编整理了部分相关内容,准备回国的海外学者可以参考。

美国

  • 检测调整

http://us.china-embassy.gov.cn/zytz/202205/t20220518_10688101.htm

根据国内主管部门要求,自2022年5月20日起,驻美国使馆在审核健康码时,将适用以下规则调整:
(一)取消登机前7天核酸检测。
(二)取消自我健康监测要求,鼓励自觉行前自我健康监测。
(三)所有乘客,不论接种灭活疫苗、非灭活疫苗、未接种疫苗,行前48小时内检测均改为“双核酸”,不再要求任何IgM抗体检测。“双核酸”中,仍须交叉使用不同实验室,其中一次须为登机前24小时内。登机前12小时内须做抗原检测。
(四)登陆船员取消额外隔离要求,与普通赴华人员采取相同标准。

  • 具体安排

一、直飞航班选择
自美赴华乘客须搭乘直飞航班,驻美使、领馆仅为乘坐美中直航航线的乘客发放健康码。截至目前,中美间直航航线及健康码审核负责使领馆情况如下(航班起飞情况、降落城市请以航空公司信息为准):
1.美国航空:AA 127(达拉斯→上海)由驻美使馆审批。
2.达美航空:DL 283(底特律→上海)由驻芝加哥总领馆审批、DL 287(西雅图→上海)由驻旧金山总领馆审批。
3.联合航空:UA 857(旧金山→上海)由驻旧金山总领馆审批。
4.国航:CA 988(洛杉矶→北京/天津)、 CA 770(洛杉矶→深圳)由驻洛杉矶总领馆审批。
5.南方航空:CZ 328(洛杉矶→广州)由驻洛杉矶总领馆审批。
6.厦门航空:MF 830(洛杉矶→厦门)由驻洛杉矶总领馆审批。
7.东方航空:MU 588(纽约→上海)由驻纽约总领馆审批。
注:上述所列航班,可能会有“技术性经停”,但不影响其被视为“直飞航班”。
二、前往指定机构进行检测
(一)【指定机构】达拉斯指定采样和检测机构: Ayass Bioscience、Realtime Laboratories
非使馆指定机构检测结果将不被使馆、航空公司认可。同理,向其他驻美总领馆申请健康码,请查阅该馆发布的通知,前往其指定的机构进行采样和检测。
(二)【自愿选择】上述机构系驻美使馆根据前期检测质量,经沟通并在对方承诺按要求采样和检测后确定的。有关机构按照当地法规运营,与驻美使馆没有任何经济关系,其收费也与驻美使馆无关,但驻美使馆已促请其参照同业标准合理收费。请自行了解收费标准、付款方式、出证明时效性、口碑,以及能否使用保险等信息后自行选择。
驻美使馆将根据检测质量,特别是入境后确诊情况,以及服务水平等,对指定机构名单进行动态调整,请注意跟进。
三、检测要求
1、登机前48小时内在达拉斯两家不同的指定检测机构进行2次核酸检测,其中第2次必须在登机前24小时内完成。如赴华航班6月10日起飞,第1次检测的采样时间可为6月8日、9日(任意时间),第2次检测的采样时间只能为6月9日(任意时间),且须选择与第1次不同的检测机构。
2、登机前12小时内抗原(Antigen)检测,须在起飞前一天14:00后在达拉斯一家指定检测机构完成。如赴华航班6月10日起飞,采样时间须为6月9日14:00后。
四、关于上述要求的具体说明
(一)【检测种类】
核酸检测:须采用“鼻咽拭子/Nasopharyngeal Swab”或“咽拭子/Pharyngeal Swab”方式采样,以RT-PCR方式检测。
(二)【同意书】
须在检测时签署实验室提供的书面同意书,同意实验室在检测后向驻美使馆提供个人信息、检测情况和检测结果等相关信息。如不签署,健康码申请将无法通过。
(三)【是否强制要求乘客接种】
目前,尚未强制要求申请健康码乘客必须接种疫苗,但是强烈建议所有符合要求的群体接种疫苗。
五、申请健康码
(一)【所需材料】
请事先准备以下材料扫描图或截屏图:
1、根据本通知“三、检测要求”,提供“双核酸”的检测结果;
2、接种疫苗人员,另需提供填写完整的《疫苗接种声明书》(见附件)、接种凭证(如CDC接种卡)等;
3、既往病史人员、密切接触者、疑似症状人员,另需按下文要求提供额外的核酸报告等补充材料;
4、离境赴华直飞航线的机票或行程单;
5、乘机有效旅行证件(如护照、旅行证等)及在美合法居留证明(如签证、“绿卡”、I-20表等),如非中国公民则上传护照和有效赴华签证;
6、请勿上传现场照片等其他非必需材料,以免影响审核速度。
(二)【申请通道】
1、中国公民(含持中国护照、旅行证、“回乡证”、“台胞证”人员):通过微信搜索“防疫健康码国际版”或扫描以下二维码,进入微信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填报提交并申请健康码:

中国公民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

2、非中国公民:通过外国人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网页,请点击 https://hrhk.cs.mfa.gov.cn/H5/ 进入。
(三)【准确填写申报信息】
您填报的信息将用于审核工作,并体现在健康码上,请务必如实、准确填报。
1、在申报各环节,确保姓名、出生日期和证件号码与所持证件一致,准确无误。
2、证件号码将直接用于检索检测机构提供的检测结果,如不正确将被延后或被拒绝。持有多本入境证件的旅客,应以购票时使用的证件为准。如过程中出现证件不一致的,须同时上传两种证件图片,以便核对。
3、请如实填报在美电话和中国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
六、核实审批
(一)【全量核实】
在核发健康码前,驻美使馆将与指定机构全量核实采样、检测情况、检测结果,以及检测证明的真实性,在必要时要求当事人到指定机构重新采样和检测,或要求当事人联系凭证出具单位进行核实确认。
(二)【审核时长】
视提交时间和总量而定,审核时长或出现快慢不一的情况。提交申请后请保持耐心,自行在线查询结果,无需联系查询催问。
(三)【蓝码、绿码】
根据国内要求,全部行前检测结果向使、领馆提交审核的乘客,如合格,可获得“绿码”,凭“绿码”可登机;部分行前检测结果向使、领馆提交审核的乘客,如合格,可获得“蓝码”,凭“蓝码”和剩余部分检测结果的原始报告可登机。具体到美国而言,行前12小时内抗原检测十分临近登机,不便要求乘客将此检测结果纳入健康码提交使、领馆审核,所以,驻美使、领馆将采取“蓝码”方案。乘客凭“蓝码+12小时内抗原检测原始报告”登机。
(四)【有效期限】
健康码有效期按登机前48小时内所做检测中较早采样日期+2天计算。
七、值机查验
(一)【查验健康码】
航司将在值机现场查验健康码。所有赴华乘客,均须在值机现场打开、登录小程序或网页,展示健康码,不接受截屏图、打印版等其他健康码展示形式。持“蓝码+12小时内抗原检测原始报告”、“绿码”均可以登机。
(二)【查验抗原检测结果原始报告】
持“蓝码+12小时内抗原检测原始报告”的乘客,目前,该抗原检测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可接受,结果为阴性方可登机。
登机当日快速抗原检测结果阳性人员,应尽快进行1次核酸检测。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的,视为既往病史人员,请按“八、既往病史人员”部分要求进行额外的检测、监测。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视为密切接触者,请按“九、密切接触者”部分要求进行额外的检测、监测。
前述指定检测机构向使馆、航空公司提供了报告样本,使馆也能获取抗原检测结果。请乘客勿铤而走险造假。
(三)【航司额外要求】
航司或将根据规定采取其他额外防疫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体温测量、查验核酸原始检测报告等。
(四)【健康码国际版的使用范围】
驻美使、领馆所发的健康码国际版,仅在离美国际航班值机时使用。有关入境地海关检验检疫、隔离观察、健康码等措施,请询相应主管部门。
八、既往病史人员
(一)【既往病史人员的判定】
1、明确曾患病人员为既往病史人员。
2、核酸检测阳性也会被视为既往病史人员。
(二)【既往病史人员的额外检测要求】
1、明确患病人员,以确诊日期为起算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而被视为既往病史人员的,以阳性报告日期为起算日。
2、起算日后,(1)需再做两次核酸检测(可自行选择美国任意资质良好的实验室),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2)第二次核酸检测日后,进行6周隔离和健康状况监测。隔离期间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疑似症状的,应及时进行新的核酸检测,如为阴性,重新计算6周隔离和健康监测,如为阳性,应及时治疗。再次申请健康码时,根据确诊日期重新起算,完成上述(1)(2)(3)步骤。隔离和健康状况监测结束后,规划行程。
3、完成以上流程后,按本通知中“三、检测要求”进行登机前48小时内相应检测,如仍出现阳性,需重新完成前述步骤,无法获得健康码。
4、申请健康码时,提交前述提及的额外核酸检测报告、登机前常规检测报告以及护照、机票等其他材料。
5、驻美使馆将根据检测结果、隔离和健康监测天数及结果、是否接种疫苗,以及其他渠道掌握的信息综合判断是否审发健康码。
九、密切接触者
(一)【密切接触者的判定】
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患者症状出现前2天开始,或无症状感染者标本采样前2天开始,与其近距离接触但未采取有效防护的人员,或行前12小时内抗原检测结果阳性的,为密切接触者。例如: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核酸检测阳性结果为准)的同行家属、同事、同学等,均按密切接触者处理。
(二)【密切接触者的特殊要求】
驻美使馆不为密切接触者审发健康码。密切接触者须自密切接触日起,进行为期14天的隔离和健康监测,监测期间第1、4、7天分别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可规划行程。完成以上隔离和健康监测后,按本通知中“三、检测要求”进行登机前48小时内的相应检测。申领健康码时,应随行前检测结果一并提交监测期间额外核酸检测的结果。
十、疑似症状人员
(一)【疑似症状人员的判定】
以下情况视为疑似症状人员:1、申报过去14天内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疑似症状;2、因体温较高、疑似症状等被航空公司拒绝登机的。
(二)【疑似症状人员的特殊要求】
驻美使馆不为疑似病例人员审发健康码。疑似病例人员须自被判定日起,进行为期14天的隔离和健康监测,监测期间第1、4、7天分别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可规划行程。完成以上隔离和健康监测后,按本通知中“三、检测要求”进行登机前48小时内的相应检测。申领健康码时,应随行前检测结果一并提交监测期间额外核酸检测的结果。
十一、中转问题
(一)自美赴华人员须搭乘直飞航班。驻美使馆不为从美国经第三国(地区)赴华人员审发健康码。
(二)所在国有直达赴华航班的第三国人员,请勿通过驻美使馆领区赴华,驻美使馆不为此类人员审发健康码。
(三)所在国无直达赴华航班的第三国人员,建议慎重考虑旅行风险,谨慎决定是否赴华。如确有紧急、必要事由需经驻美使馆领区赴华的,无论其来驻美使馆领区的交通方式,均须:
1、在始发国进行行前检测,并先按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要求申请获得有效健康码。
2、按本通知中“三、检测要求”,在达拉斯进行行前检测,并向驻美使馆申请健康码。驻美使馆将逐一查验始发地健康码审发记录,无始发地健康码的,将不予通过。驻美使馆还将综合考虑始发国最新疫情形势等因素审发健康码,您极有可能因突发情况无法在美获得健康码继续旅行,只能返回始发国,对此要预作准备。
十二、常见问题解答
(一)何时检测?
例如,您离美航班值机日期为当地时间6月10日,须做2次核酸检测,第1次采样时间可为6月8日、9日(任意时间),第2次采样时间只能为6月9日(任意时间),两次核酸须选择不同的指定检测机构。抗原检测须在6月9日中午14点以后采样。
(二)在小程序中上传时,“检测采样日期”该如何填写?
请以登机前48小时内检测结果中较早一项的采样日期为准填写,如登机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采样日期不同,将以较早日期计算有效期。检测阴性证明上可能有采样、检测、证明出具、打印等多个日期。在申报时,需填写检测采样(collection)日期。
(三)婴幼儿需要检测吗?
不满3周岁的婴幼儿,自美国搭乘直飞航班赴华的,无需检测,也无需申领健康码。
(四)何时在线提交检测证明?
健康码有效期与检测证明上的采样日期有关,与上传时间无关。部分检测证明如需向检测机构核实,复核时间相应延长。由于复核工作量大,上传后请耐心等待。驻美使馆周末、节假日、夜间均在审核健康码,但毕竟人手有限,如不断接听催询电话,将影响整体审核进度。
(五)是不是“绿码”比“蓝码”更好?
按目前要求,并考虑到美航班时间、检测机构工作时间等实际状况,驻美使馆原则上只发放“蓝码”。乘客须持“蓝码+12小时内抗原检测原始报告”登机。
(六)需要上传新的检测证明,如何进行“重新申报”操作?
上传检测证明后,如发现因操作失误或其他原因需上传新的检测证明,可随时登录小程序,点击“重新申报”,并按提示操作。选择重新申报后,系统将自动撤销已提交待复核的申请,取消已获得的“HS”绿码。“重新申报”操作最多可进行两次。完成重新申报后,使领馆会根据您最新申报情况进行复核,复核顺序由系统自动生成,无正当理由“重新申报”会影响审核进度,请谨慎操作。
(七)向驻美使馆申领了健康码后,是不是回国后就“一码通行”了?
驻美使馆出具的健康码不是入境许可,也不能作为国内健康码使用。回国后有关健康码要求,请及时向国内有关部门了解。
十三、重要提醒
(一)中美防疫政策存在巨大差异,美国疫情严重,做好自美“外防输入”工作对确保中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及民众生命健康安全至关重要。驻美使馆再次提醒疫情期间国际旅行的特殊性,强烈呼吁继续坚持“非紧急、非必要、不旅行”。
(二)务必诚信检测、申报,确保检测数据真实、有效。篡改检测报告或请他人“冒名顶替”参加检测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已有多人被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上述行为也可能导致赴华行前检测要求再次调整趋严。
(三)一些乘客称对自己不利的阳性结果为“假阳性”。经询专业人员:核酸、抗原检测中“假阳性”出现可能极小,不同检测机构同时出具阳性、阴性报告时,阴性报告为“假阴性”的可能性更大。另,“inconclusive”的检测结果不是无效检测的意思,而是指已经检测出问题,但按美国规定尚不够标记为阳性。
使馆已经多次并将继续提醒相关检测机构,切实规范各项检测流程,力避出现误检。同时也提醒乘客客观理性看待对自己不利的检测结果,诚实信用,对自己和同机乘客的身体健康负责。
(四)根据国内要求,驻美使馆须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特别是国际转机时)审发健康码,即使申请人满足上述所有申请条件,也不一定能够获得健康码。请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出行必要性确定旅行计划,以免因无法退改机票造成经济损失。
(五)根据国内对检测标准的要求,有关实验室可能会不断更新改进检测设备或试剂,且须周末、晚间雇佣额外人手加班配合检测,造成检测价格高于当地类似检测。请乘客提前联系实验室了解并预做心理准备。
(六)驻美使馆此前发布的有关健康状况申报、检测的通知、问答等信息,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加拿大

  • 检测调整

http://ca.china-embassy.gov.cn/sggg/202205/t20220519_10688846.htm

为优化防控措施,提高科学精准防控水平,根据国内有关规定,自2022年5月21日(含当日)起,所有乘坐加拿大赴华直飞航班人员的行前检测要求调整如下:

一、未感染人员
包括所有未曾确诊、核酸检测未曾呈阳性人员:
登机前2天内1次核酸检测→②登机前1天内1次核酸检测→③申请绿色健康码→④登机前12小时内1次抗原检测→⑤航司查验绿色健康码、抗原检测阴性结果。如不符合要求,将不能登机。
二、既往感染人员
包括曾确诊、未确诊但核酸检测曾呈阳性人员:
①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2次核酸检测→②4周自我健康监测(附件一)→③登机前2天内1次核酸检测→④登机前1天内1次核酸检测→⑤提交上述所有材料申请绿色健康码→⑥登机前12小时内1次抗原检测→⑦航司查验绿色健康码、抗原检测阴性结果。如不符合要求,将不能登机。
既往感染人员须在常居地领区完成相应检测并申请绿色健康码。
三、检测要求
两次核酸检测须在驻加使领馆指定的、且在同一领区的检测机构(附件二)完成,抗原检测须在当地卫生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完成。
四、其他要求
为了确保赴华旅客健康安全,提倡行前7天自我闭环管理并自我健康监测。
申请绿色健康码时无需再提交《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本通知未提及的内容或涉其他特殊人群的相关政策,仍按驻加使领馆以前有关通知执行。
五、申请咨询
有关健康码咨询和审批事宜,由检测机构所在地驻加使领馆负责。
驻加使领馆领区划分和联系方式如下:
驻加拿大使馆(领区为渥太华地区、新斯科舍省、爱德华王子岛省、纽芬兰及拉布拉多省、努纳武特地区);邮箱:healthcheckottawa@gmail.com。
驻多伦多总领馆(领区为安大略省、曼尼托巴省);邮箱:covidcheckfortravel@gmail.com。
驻温哥华总领馆(领区为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育空地区);邮箱:wenhsjc2020@gmail.com。
驻卡尔加里总领馆(领区为阿尔伯塔省、萨斯喀彻温省、西北地区);邮箱:hs@chinaconsulatecalgary.com。
驻蒙特利尔总领馆(领区为魁北克省、新布伦瑞克省);邮箱:consulate_mtl@mfa.gov.cn。

英国

  • 检测调整

http://gb.china-embassy.gov.cn/lsfw/jiankangma2021/202205/t20220519_10688906.htm

自即日起,自英赴华人员无需再进行7日首检和抗体(包含N蛋白)检测,无论是否接种疫苗以及接种何种疫苗均只需进行48小时内双核酸检测。此外,有感染史人员进行预审无需再提供X光或CT照片。具体要求如下:

一、赴华人员须在起飞前48小时内进行两次PCR核酸检测,且其中至少有一次的采样是在起飞前12小时内进行。离英航班起飞时间在0:00至18:00之间的,如果在起飞前12小时内进行最后一次PCR核酸检测采样确有困难,可以在起飞前24小时内进行第二次PCR核酸检测采样,并在起飞前12小时内增加一次快速抗原检测。
二、有关检测均须在指定机构(请至文末查看指定机构名单)进行,乘客可以选择在同一家检测机构打包进行所有检测,也可以选择在不同检测机构组合进行分项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人员可以向中国驻英国使领馆申请健康码。其中,中国公民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申请,非中国公民通过健康声明书网页版申请。
三、提交健康码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所有检测报告、护照资料页和机票行程单,其它材料无需再提供(驻中转地使领馆有特殊要求的除外,请点此查看)。在不同检测机构进行组合检测的人员,请选择进行最后一次PCR核酸检测的机构作为自己的检测机构进行申报。
四、中国驻英国使领馆将及时为符合要求的旅客审发健康码。考虑到健康码审核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影响行程,赴华旅客请在离英航班起飞前至少3个小时提交申请,并注意保持手机通讯畅通,避免漏接来电。
五、有感染史人员请提前至少6周进行预审,预审时只需提供痊愈后的两张PCR核酸检测报告。有关检测不限定机构,但检测报告须标明检测方式为PCR。请根据所在领区,向中国大使馆和对应的总领馆提交预审申请,联系方式为:
驻英国大使馆:testreportuk@gmail.com
驻曼彻斯特总领馆:lingshixiezhu_man@163.com
驻爱丁堡总领馆:lsxz_edi@163.com
驻贝尔法斯特总领馆:chinacnbft@gmail.com
六、密切接触者和疑似症状人员要求不变。
七、船员在英国(包括直布罗陀)登陆后参照普通赴华人员要求进行检测并申请健康码,无需隔离14天
八、本通知发布之日至5月23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按照新旧要求进行检测的均可获发健康码。
九、此次检测要求的调整系根据疫情、病毒变异特点等因素做出的安排,我们将继续根据疫情形势和境外输入情况对相应规定作动态调整。当前,全球疫情形势仍十分严峻,国际旅行交叉感染风险较大。中国驻英国使领馆再次提醒大家继续坚持“非必要、非紧急,不旅行”原则,尽量避免长途或跨境旅行。请前往中国的人员务必做好行前及旅途防护,自觉进行行前自我健康监测,避免因登机前检测阳性影响行程或入境后造成疫情输入。

法国

  • 检测调整

http://fr.china-embassy.gov.cn/zgzfg/zgsg/lsb/202205/t20220520_10689764.htm

根据疫情发展状况、病毒变异特点情况,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我馆自2022年5月20日起对自法国搭乘航班赴华人员健康码申请做出以下调整:

一、取消血清抗体(IgM)检测要求,健康码检测调整为双核酸(RT-PCR)检测。不再区分疫苗接种类型或是否完成接种,所有人员行前双检测均调整为双核酸检测。取消疫苗接种未满14天健康码申领限制。
二、取消对有感染史人员肺部CT或X光检测要求。有感染史人员康复检测提供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的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可,不再要求提供当地医院出具的载有肺部CT或X光结果的诊断证明。
三、取消临时来法出差人员和登陆船员应在当地进行至少14天的隔离闭环管理要求。在法中资机构人员在登机前的隔离闭环管理时间调整为10天。
四、除上述变化外,其他申请健康码要求不变,详见《自法国搭乘航班赴华人员申请健康码须知》(更新后的网页链接)。
中国驻法国大使馆将视疫情形势对健康码申请进行动态调整。请赴华人员务必继续做好行前防护,行前进行自我健康监测,避免因登机前检测阳性造成滞留或入境造成输入。

中国驻法国大使馆
2022年5月19日

澳大利亚

  • 检测调整

http://au.china-embassy.gov.cn/tzgg/202205/t20220519_10689150.htm

根据疫情形势及病毒变异特点,现对自澳大利亚出发赴华人员行前检测要求进行调整,并于2022年5月20日生效。请乘坐5月20日(含)及此后航班赴华的旅客遵照执行。

一、所有乘机人员(包括完整接种灭活疫苗、非灭活疫苗、未接种及未完整接种疫苗的人员)须在登机前48小时内进行两次核酸检测(须在两家不同名称的检测机构进行),无需进行IgM抗体血清检测(包括N蛋白、S蛋白抗体检测)
二、第二次核酸检测须在航班起飞当天(12小时内)完成,该报告由航空公司负责查验,无需上传至健康码审核平台,请务必随身携带纸质版报告,以便登机前航司查验。
三、乘客在获取第一次核酸检测报告后即可申请健康码,请在健康码申请系统的“检测机构”项下,选择第一次核酸检测所在州(领地)的中国驻澳使领馆并提交。如符合要求,使领馆将为您核发“蓝色健康码”。请您持“蓝色健康码”及第二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登机,对无核酸检测报告或报告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被允许登机。
四、既往感染史人员为曾确诊新冠肺炎或核酸检测结果曾为阳性人员,取消既往感染史人员出具肺部影像学诊断证明的要求,其他涉痊愈确认、健康监测以及行前48小时核酸检测等相关要求均保持不变。
五、驻澳使领馆倡导乘客进行自我健康监测,不再要求进行登机前第7天核酸检测及上传《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7天)》至健康码审核系统。

驻澳使领馆提醒您注意并遵守执行:
一是为减少途中感染风险,在悉尼和墨尔本居住的乘客由于本地有赴华直航航班,原则上赴华应从本地出发。如有特殊原因需赴另一城市搭乘赴华航班的,所有检测均须在航班起飞城市完成。
二是根据防疫需求,航空公司在登机前可对乘客进行健康问询、体温测量等,登机乘客应积极配合航空公司各项核验工作,如不予配合,可能会被拒绝登机。
三是目前疫情形势仍较为严重,再次提醒疫情期间国际旅行的特殊性,强烈呼吁继续坚持“非紧急、非必要、不旅行”。
中国驻澳使领馆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对有关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自澳大利亚赴华人员及时关注使领馆发布信息,按最新要求申领健康码。
附:关于其他申请健康码要求,请查看我馆于3月26日发布的通知:
http://au.china-embassy.gov.cn/chn/tzgg/202203/t20220327_10656148.htm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从澳境内拨打0011-86-10-59913991 微信用户通过小程序“外交部12308”一键求助
中国驻澳大利亚使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应急电话:
驻澳大利亚使馆:02 6228 3948
驻悉尼总领馆:02 9550 5519
驻墨尔本总领馆:03 9824 8810
驻珀斯总领馆:08 9221 3729
驻布里斯班总领馆:07 3012 8090
驻阿德莱德总领馆:08 8268 8806

日本

  • 检测调整

http://jp.china-embassy.gov.cn/tztgnew/202205/t20220505_10681663.htm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及病毒变异特点,按国内主管部门要求,现对自日本出发赴华人员行前检测及申请健康码政策进行调整,今后将根据疫情及外防输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对照相应类别人员要求进行行前检测并申码: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取消以下要求:
1、登机前第7天核酸预检测;
2、《自我健康监测表》填报;
3、血清IgM抗体检测;
4、有既往感染史人员肺部检测;
5、登陆船员预检测和14天闭环管理。
(二)搭乘2022年5月30日(含)之后航班人员,登机前最后一次核酸检测须于航班起飞前24小时内,并限定在符合检测标准和时效要求的12家特别指定机构进行(点击查阅,其他领区特别指定机构在具备条件后加入);申请健康码后,航班起飞前12小时内,还须进行1次快速抗原检测,并在值机时向航空公司提交报告,无须向我馆提交;行前各项检测均可跨领区。
(三)自2022年5月30日起,有既往感染史人员申码流程发生变化,须自痊愈确认的第2次核酸检测采样次日起进行不少于2个自然月的健康观察后,方可按一般人员要求进行相应行前检测和申码。5月30日起,不再受理邮件预审。

  • 具体安排

一、各类人员行前检测及申码流程
(一)一般人员
1、第1次核酸(登机前第2天):前往任一指定机构进行第1次核酸检测,时间按“航班日期-2”计算。
2、第2次核酸(航班起飞前24小时内):前往符合检测标准和时效要求的12家特别指定机构进行第2次核酸检测,且须与第1次核酸非同一机构,时间按“航班起飞时间-24小时”计算。
例如:搭乘6月6日09:15起飞航班,则须于6月5日09:15后前往符合检测标准和时效要求的12家特别指定机构进行第2次核酸检测。早于此时间的检测不予认可,非12家特别指定机构的检测结果亦不予认可。
3、申请健康码:取得所有检测报告后,在最晚提交申请时限前上传2次核酸检测报告+申码通用资料完成申请。
4、登机前快速抗原检测(航班起飞前12小时内):可任选一家提供此项业务的指定机构进行一次快速抗原检测,并取得指定格式检测报告。综合考虑航班时间、机构检测效率等因素,允许搭乘13:00前航班的乘客放宽至登机前一天13:00以后进行快速抗原检测,具体参照下表:
注:
①快速抗原检测报告在申请健康码时无需提交,由航空公司在值机现场查验。
快速抗原检测结果为阳性者,即使已获发绿色健康码也无法乘坐当日航班成行。当事人须调整行程延后赴华,并重新进行检测。具体要求:一周内前往指定检测机构进行一次核酸复检(鼻咽拭子采样),并将检测结果发送至hesuanjapan@163.com,邮件标题须注明“姓名+护照号+国籍+抗原阳性核酸复检”。如核酸结果为阳性,请按本通知“一、(二)有既往感染史人员”要求安排赴华行程;如核酸结果为阴性,请自核酸复检采样次日开始进行为期14天的自主隔离和健康监测(无需填表),期间无异常者,方可按本通知“一、(一)一般人员”要求重新进行各项检测并申码。
未在上述时限内发送核酸复检结果的,需按照有既往感染史人员要求安排赴华行程。
5、参考范例:搭乘6月6日09:15起飞航班,6月4日前往任一指定机构进行第1次核酸检测,6月5日09:15以后前往符合检测标准和时效要求的12家特别指定机构进行第2次核酸检测(须与第1次核酸非同一机构)。取得所有检测报告后,6月5日18:00前上传2次检测报告+申码通用资料完成申请。同时,6月5日13:00以后进行登机前快速抗原检测。6月6日,凭绿色健康码+快速抗原检测阴性报告办理登机手续。
(二)有既往感染史人员
1、人员判定:曾确诊新冠肺炎,或未确诊但核酸检测曾为阳性者。
 2、申码流程
(1)痊愈确认三天内前往任一指定检测机构(同一或不同机构均可)进行2次核酸检测(至少间隔24小时),并取得指定格式的检测报告。无需发送邮件申请预审。
(2)健康观察:自痊愈确认的第2次核酸检测采样次日起进行不少于2个自然月的健康观察。
(3)行前检测及申码:健康观察期间无异常者,可按照本通知“一、(一)一般人员”要求进行各项检测并申码。申码时,请一并上传痊愈确认的2次核酸检测报告
 3、注意事项
(1)痊愈确认的2次核酸检测必须在指定机构进行,且均应晚于确诊或检测结果阳性的日期。
(2)申码过程中,如任一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需重新进行痊愈确认,重新进行后续流程。
(3)有既往感染史人员如此前已按要求进行必要排查并获发健康码赴华,之后未再检出现阳性的,再次赴华时请按一般人员要求申请健康码。申码时请一并上传中国出入境记录。
4、参考范例:6月1日、2日分别前往指定机构进行2次核酸检测,如结果均为阴性,请自6月3日起进行不少于2个月的健康观察,最早可于8月3日开始按一般人员要求进行各项检测并申码。申码时,请一并上传6月1日、2日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密切接触人员
1、人员判定: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症状出现前2天开始,或无症状感染者标本采样前2天开始,与其有过近距离接触但未采取有效防护的人员为密切接触者。例如: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核酸检测阳性结果为准)的同行家属、同事、同学、同居人员等,均为密切接触人员。
2、申码要求:密切接触人员须自密切接触次日起,进行为期14天的自主隔离和健康监测(无需填表)。期间无异常者,方可按照本通知“一、(一)一般人员”要求进行各项检测并申码。
3、参考范例:如6月1日为密切接触日,则须自6月2日开始进行14天自主隔离和健康监测(无需填表),期间无异常者,最早可于6月16日开始按一般人员要求进行检测并申码。
(四)疑似症状人员
1、人员判定:过去14天内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疑似症状,或因体温较高、疑似症状等被航空公司拒绝登机的,视为疑似症状人员。
2、申码要求:疑似症状人员须自疑似症状出现次日起,进行为期14天的自主隔离和健康监测(无需填表)。期间无异常者,方可按照本通知“一、(一)一般人员”要求进行各项检测并申码。
3、参考范例:请参考密切接触人员范例。
(五)登陆船员
在日本下船后入境日本,拟乘直飞航班赴华船员,请按本通知“一、(一)一般人员”要求进行行前检测并申码。如检测时有同船船员确诊,其他船员请按照密切接触人员要求申码。
(六)中转及有第三国(地区)旅居史人员
1、驻日使领馆不为自日本出发经第三国或港澳台地区中转前往中国大陆人员审发健康码。因转机产生的滞留、遣返等后果由个人承担。
2、所在国有直飞前往中国大陆航班的第三国(地区)人员,请勿通过日本转机,驻日使领馆不为此类人员审发健康码。
3、所在国无直飞前往中国大陆航班及有第三国(地区)旅居史人员,建议慎重考虑旅行风险。如确有紧急、必要事由需经日本乘机前往中国大陆,请自入境日本次日开始进行不少于14天的自主隔离和健康监测(无需填表)。期间无异常者,方可按照本通知“一、(一)一般人员”要求进行各项检测并申码。申码时请一并上传日本上陆许可。(根据始发国疫情形势等因素,您入境日本后的自主隔离及健康监测期将延长至28天,建议事前确认)。
例如:如6月1日入境日本,则须自6月2日开始进行14天(或28天)自主隔离和健康监测(无需填表)。期间无异常者,最早可于6月16日(或6月30日)开始按一般人员要求进行各项检测并申码。
二、注意事项
(一)关于赴华航班
当前驻日使领馆仅为乘坐日本至中国大陆直飞航班的乘客审发健康码。因疫情、天气等因素,近期部分航班熔断或取消,请关注航空公司的通知提醒,合理安排行程。
(二)关于检测机构
行前检测均须在驻日使领馆指定检测机构实施。(在非使馆领区进行检测,请登录各领馆网站查询指定检测机构名单。)
请注意:登机前最后一次核酸检测仅限定在符合检测标准和时效要求的12家特别指定机构进行。
指定检测机构按照当地法规运营,与驻日使馆没有任何经济关系,其收费标准也与驻日使馆无关。请了解收费标准、付款方式等信息后自行选择。各指定检测机构的检测效率、工作时间、节假日接诊与否、预约方式等各有不同,请务必事先预约确认。
(三)关于检测报告
1、所有检测结果均须为阴性,并取得以下指定格式的检测证明书(纸质版电子版均可)
2、领取检测证明书时,请注意检查是否为指定格式,现场核对姓名、证件号码(入境用身份证件)、出生日期、联系电话等信息,并确认检测机构是否盖章签名,如有误应立即要求机构更正。
(四)关于在线申码
1、申请时限:为确保您及时获发健康码,请务必参照下图,根据航班起飞时间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各项检测并完成健康码申请。
2、申码通道:
(1)微信小程序(仅中国籍):使用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登录“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各项所需资料。
(2)网页版(中外籍均可):扫描以下二维码或搜索https://hrhk.cs.mfa.gov.cn/H5/登录“防疫健康码国际版”网页版,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各项所需资料。
3、注意事项:
(1)系统中填报的“检测机构”和“采样日期”,应以距离登机最近的一次核酸检测为准。
(2)提交各项资料时,如无资料相对应名称的上传通道,可选择系统内任一上传通道提交。例如,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通过“请上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血清IgM抗体检测证明图片”通道一次性提交。
(3)同时持有多本出入境证件的旅客,检测报告和系统中填报的个人信息应以入境中国大陆时使用的证件为准。
(五)关于核实审批
1、审发健康码前,驻日使领馆将全量核实检测证明的真实性,必要时将向指定检测机构核实情况,并视情要求申请人重新采样检测。
2、驻日使领馆周末、节假日均正常审核健康码。提交申请后,请耐心等待并实时确认健康码状态,勿通过其他方式查询催问,以免影响审核效率。
3、请在申码系统内“查看及出示健康码”中查看健康码状态,并关注审核结果通知。
(1)“绿色”为已通过,您可凭码登机;
(2)“黄色”为待审核,敬请耐心等待;
(3)“红色”为不通过,在红码上方标记有不通过原因,请确认后及时补充上传符合要求的材料重新提交申请;
(4)“灰色”为已过期,表明您的检测报告已超过有效期,须重新提交有效期内的检测证明。
(六)关于值机查验
1、航空公司或将根据规定提出其他防疫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拒绝感染未满三个月乘客登机等,请事先认真阅读航空公司通知或联系航空公司确认。
2、航空公司将在值机现场查验健康码和快速抗原检测报告(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所有赴华乘客均须在值机现场登录健康码申请系统展示健康码,不接受截屏图、打印版等其他健康码展示形式。
3、驻日使领馆核发的健康码仅供在日本机场值机时使用。有关入境地海关检验检疫、隔离观察、健康码等措施,请询入境地主管部门。
(七)关于疫苗接种
目前中国政府未强制要求赴华人员必须接种疫苗,未接种疫苗人员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亦可获发健康码。接种疫苗未满14天的人员,如行前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亦可获发健康码。
三、重要提醒
(一)做好外防输入对确保中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驻日使领馆再次强烈呼吁坚持“非紧急、非必要不旅行”。
(二)赴华前,特别是检测后至登机前不注意防护是导致入境中国后检出阳性的主要原因。强烈呼吁广大乘客赴华前合理安排行程,尽量减少与外界接触,加强自我健康监测。检测后更要严格坚持戴口罩等日常防疫习惯,坚决避免外出就餐、聚会、购物等高风险行为,严防检后感染。
(三)请务必诚信检测、如实申报,确保提交的信息资料真实、有效。未按要求如实申报或篡改检测结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刑法》,将被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四)此前发布的有关行前检测和健康码申领的通知、问答等信息,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丹麦

  • 检测调整

http://dk.china-embassy.gov.cn/lsfw/202205/t20220517_10687518.htm

自2022年5月18日起,自丹麦赴华的未接种新冠疫苗或未完整接种的乘客,登机前需进行“双核酸”检测,不再进行血清抗体IgM检测。具体检测要求与已完整接种新冠疫苗人员“双核酸”检测要求一致。

西班牙

  • 检测调整

http://es.china-embassy.gov.cn/chn/lqsw/1a/202205/t20220518_10688152.htm

当前,全球疫情形势仍十分严峻,国际旅行交叉感染风险较大。中国驻西班牙使领馆再次提醒大家继续坚持“非必要、非紧急,不旅行”原则,尽量避免长途或跨境旅行。

根据疫情发展状况、病毒变异特点,自2022年5月19日起,中国驻西班牙使领馆对确有必要从西班牙乘机赴华的乘客有关要求进行以下调整:
一、所有自西赴华人员均进行“双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无论是否接种疫苗或接种何种疫苗),即航班起飞前48小时、24小时内分别在同一领区两家不同指定检测机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航班起飞前12小时内在指定检测机构进行一次抗原检测。
二、取消赴华人员航班起飞前7天首次核酸检测。
三、无论是否接种疫苗或接种何种疫苗均取消血清IgM抗体(含N蛋白)检测。
四、取消对既往感染史人员(曾确诊新冠肺炎或虽未确诊但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者)肺部CT或X光检查要求。
五、船员在西登陆后参照普通赴华人员要求进行检测并申请健康码,无需隔离14天。
六、赴华人员申请健康码时无需提交自我健康监测表和疫苗接种声明书。
七、除上述变化外,其他申请健康码要求不变。
八、当前,中西之间暂无直航。我馆可为符合中转要求的自西班牙出发经第三国中转赴华人员签发健康码。拟搭乘中转航班赴华的人员请按照最新检测要求申请健康码。中西直航恢复之日零时起,中国驻西使领馆将不再为自西班牙出发经第三国中转赴华人员审发健康码。请近期确需赴华人员密切关注政策调整,妥善安排行程,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中国驻西班牙使领馆将视疫情形势和境外输入情况对有关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赴华人员务必严格落实行前和旅途中个人防护,做好行前自我健康监测,避免因登机前检测阳性造成滞留或入境后造成输入。

中国驻西班牙大使馆
中国驻巴塞罗那总领馆
2022年5月17日

荷兰

  • 检测调整

http://nl.china-embassy.gov.cn/ls/202205/t20220517_10686780.htm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我馆强烈建议您“非必要,不旅行”。根据国内统一工作部署,自2022年5月17日起(以赴华航班从荷兰起飞日期为准),驻荷兰使馆对从荷兰乘机赴华旅客登机前检测及健康码申请具体要求更新如下:

特别注意:
1、关于健康码审核时间:使馆工作人员均知晓荷兰赴华航班起飞时间,会在收到申请后尽快审核,包括周末和节假日,请勿电话或邮件催办。由于需要人工审核所有申请材料,工作量很大,如催办,势将占用本已紧张的人力资源,干扰审核进度,可能影响按时登机。如航班起飞前40分钟健康码状态仍显示“审核中”,请向航空公司工作人员反映情况,请航空公司工作人员与使馆联系处理。
2、鉴于赴华航班登机前检测有严格时限要求,史基浦机场国际中转区诺华美检测中心仅能提供有限规模的检测。因此,请所有拟从第三国始发、途经荷兰中转赴华,拟在该检测中心检测的旅客,务必提前向该检测中心确认能否获得预约检测名额。无法提前获得检测名额的中转赴华旅客如坚持来荷,可能导致滞留。
一、政策要点(详细内容请见下文各条目):
请特别注意:上述登机前48小时、24小时、12小时均以航班计划起飞时间计算,严格精确到分钟,超出时限的检测一律无效。所有检测均须在我馆指定机构进行。鉴于相关政策较为复杂,请所有旅客务必根据自身情况“对号入座”,逐字逐句阅读本通知中与自己相关的内容。

二、我馆指定检测机构名单:
我馆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表格中的检测机构进行动态调整,最新名单可关注我馆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通知。鉴于各机构预约程序、工作时间和检测耗时不同,请各位旅客务必自行提前向检测机构确认涉检测细节问题,并自行承担因无法及时拿到检测报告、检测种类错误等原因而耽误乘机的后果。

三、从荷兰始发赴华旅客行前检测及申请健康码具体要求:
从荷兰始发的赴华旅客必须搭乘直飞航班,不得乘坐任何交通工具赴第三国乘机(所乘航班仅在韩国等第三国作技术性经停除外)。对拟从荷兰始发,途经第三国中转赴华的旅客,我馆一律不审发健康码。

四、从第三国始发、途经荷兰中转赴华旅客中转检测及申请健康码具体要求:
拟从第三国始发的赴华旅客,如所在国有直飞赴华航班(所在国是否有直飞赴华航班由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判断),则不得来荷转机。是否可从第三国始发、途经荷兰中转赴华,请以中国驻该国使领馆答复为准。已获得中国驻始发国使领馆审发的允许赴荷中转健康码的旅客,请按以下具体要求向驻荷兰使馆申请健康码:

特别注意:请所有拟从第三国始发、途经荷兰中转赴华的旅客,务必提前确认一旦行程受阻,可以从荷兰返回始发国。不能在中转期间因检测呈阳性、成为密切接触者或出现疑似症状后返回始发国的旅客,如强行来荷转机赴华,将长期滞留机场,滞留期间所有食宿自行安排,所有费用均需自理。我馆建议所有中转赴华旅客谨慎选择经荷兰转机。

五、有感染史人员、密切接触者和有疑似症状人员申请健康码的额外要求:
有感染史人员指:曾确诊新冠肺炎或虽未曾确诊但核酸检测结果曾为阳性的人员。抗原检测阳性人员不能登机,但其抗原阳性结果不作为判断是否有感染史的依据。
密切接触者指:1、过去14天曾与核酸检测呈阳性人员有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包括核酸检测呈阳性人员的家属、同事、同学等。2、核酸检测CT值位于灰色区间的人员。3、抗原检测结果为阳性的人员。
有疑似症状人员指:过去14天内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疑似症状,或因体温较高、疑似症状等被航空公司拒绝登机的人员。
(一)上述三类人员如为从第三国始发、途经荷兰中转赴华的旅客,须按以下要求处理:
1、在始发国检测呈阳性、成为密切接触者或出现疑似症状的中转旅客,在始发国申请健康码时,须按中国驻始发国使领馆有关要求办理,无需告知我馆。获得中国驻始发国使领馆签发的健康码后,可按上述第四项表格中具体要求来荷转机。
2、在荷兰中转期间检测呈阳性、成为密切接触者或出现疑似症状的中转旅客,须自行返回始发国。返回始发国后,须向中国驻始发国使领馆报告在荷兰的情况,并按中国驻始发国使领馆有关要求办理。再次获得中国驻始发国使领馆签发的健康码后,可按上述第四项表格中具体要求再次来荷转机。
(二)上述三类人员如为从荷兰始发的赴华旅客,须按以下办法执行(特别注意,下述要求不适用于任何从第三国始发、途经荷兰中转赴华的旅客):
1、有感染史的从荷兰始发赴华旅客:
第一步,“确认痊愈”预审:打开“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网页版,选择“检测结果申报”,依次填写个人信息、航程信息(航班号写“确认痊愈预审”,航班时间可随意填写),并上传:①在一张纸上用大号字体手写或打印“确认痊愈预审+姓名+X年X月X日核酸检测呈阳性”(请务必把这张图片放在上传核酸检测证明窗口的第一张,以便我馆工作人员判断该申请是预审申请);②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须在我馆指定检测机构检测,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允许在同一家机构检测);③有效的荷兰居留证明。请注意:上述核酸检测采样日期须晚于确诊或检测结果阳性日期,且均应在提交申请前3日以内。即:确诊或检测结果阳性日期为T1,核酸检测采样日期>T1;提交申请的日期为T2,T2-3≤核酸检测采样日期≤T2。提交“确认痊愈”预审时,无需上传肺部影像学诊断证明。
如“确认痊愈”预审通过,我馆将发放红色健康码,并在码上注明隔离和健康监测起算日期及我馆允许的最早的登机前采样日期,建议把该红码截图保存。如“确认痊愈”预审未通过,我馆亦将发红码并在码上说明原因。
第二步,隔离和健康监测:通过我馆“确认痊愈”预审的,自行进行14天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
第三步,登机前检测:隔离和健康监测期间未出现异常情况的,可在14天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结束后,按上述第三项表格中的具体要求进行检测并申请健康码。如登机前核酸检测结果又出现阳性,须从上文“确认痊愈”预审开始重新完成流程。
2、成为密切接触者的从荷兰始发赴华旅客:须从最后一次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接触日期(核酸检测CT值在灰色区间的旅客,以及抗原检测阳性的旅客,也一律视为密切接触者,这两类旅客的接触日期分别为CT值在灰色区间的核酸检测采样日期、抗原检测阳性的采样日期)后的某日(T)起,尽快进行14天隔离和健康监测,监测期间第1天(T)、第4天(T+3)、第7天(T+6)分别赴我馆指定检测机构接受一次核酸检测采样,如结果均为阴性,请打开“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网页版,选择“检测结果申报”,依次填写个人信息、航程信息(航班号写“密切接触者预审”,航班时间可随意填写),并上传:①在一张纸上用大号字体手写或打印“密切接触者预审+姓名+X年X月X日最后一次接触”(请务必把这张图片放在上传核酸检测证明窗口的第一张,以便我馆工作人员判断该申请是预审申请);②监测期间三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③有效的荷兰居留证明。
如密切接触者预审通过,我馆将发放红色健康码,并在码上注明我馆允许的最早的登机前采样日期,建议把该红码截图保存。如密切接触者预审未通过,我馆亦将发红码并在码上说明原因。如监测期间出现阳性检测结果,须按上文中有感染史的从荷兰始发赴华旅客相关要求办理。
3、出现疑似症状的从荷兰始发赴华旅客:须从出现疑似症状日期后的某日(T)起,尽快进行14天隔离和健康监测,监测期间第1天(T)、第4天(T+3)、第7天(T+6)分别赴我馆指定检测机构接受一次核酸检测采样,如结果均为阴性,请打开“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网页版,选择“检测结果申报”,填写个人信息、航程信息(航班号写“有疑似症状人员预审”,航班时间可随意填写),并上传:①在一张纸上用大号字体手写或打印“有疑似症状人员预审+姓名+X年X月X日出现疑似症状”(请务必把这张图片放在上传核酸检测证明窗口的第一张,以便我馆工作人员判断该申请是预审申请);②监测期间三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③有效的荷兰居留证明。
如有疑似症状人员预审通过,我馆将发放红色健康码,并在码上注明我馆允许的最早的登机前采样日期,建议把该红码截图保存。如有疑似症状人员预审未通过,我馆亦将发红码并在码上说明原因。如监测期间出现阳性检测结果,须按上文中有感染史的从荷兰始发赴华旅客相关要求办理。
六、中资企业人员申请健康码的额外要求:
(一)拟从第三国始发、途经荷兰中转赴华的中资企业人员应按中国驻始发国使领馆要求进行隔离闭环管理,获得中国驻始发国使领馆签发的健康码后,可按上文第四项表格中的具体要求向我馆申请健康码。
(二)从荷兰始发的中资企业(包括央企、国企、民企)人员必须在登机前提前至少10天进行隔离观察和闭环管理。申请健康码时,除满足上文第三项表格中的具体要求外,还必须上传企业出具的隔离管理承诺书(无具体格式要求,但需盖公章),否则我馆一律不审发健康码。中资企业人员隔离观察和闭环管理时间计算标准:如1月1日开始隔离观察和闭环管理,第10天为1月10日,最早可搭乘1月11日起飞的航班。
七、申领健康码渠道:
(一)中国籍旅客申领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
中国籍旅客在获得有关检测阴性证明后,应立即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可扫描下方二维码),申报个人情况并按上述要求上传有关材料。经我馆复核通过后,可获得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请在健康码有效期内乘机,并配合航空公司查验。
(二)外国籍乘客申领带“HDC”标识的绿色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
外国籍乘客可通过电脑或手机等终端登录网站https://hrhk.cs.mfa.gov.cn/H5/,申报个人情况并按上文要求上传有关材料。经我馆复核通过后,可获得带“HDC”标识的绿色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外籍乘客登机时须出示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供航空公司核对。
八、其他重要提醒:
(一)5月17日起,我馆取消船员申请健康码的额外要求(包括核酸预检和14天隔离闭环管理),船员向我馆申请健康码的要求与普通旅客相同。但是,从荷兰始发的船员仍须持有有效的荷兰签证,而非其他申根国签证;如有船员确诊,同行其他船员按密切接触者处理。
(二)5月17日起,登机前检测要求不再与新冠疫苗接种情况挂钩,但仍请所有旅客如实申报接种情况。如完整接种新冠疫苗后申请健康码,距离最后一剂疫苗(不包括加强针)接种必须满14天。例如:最后一剂疫苗接种日期为1月1日,则最早的双核酸采样日期为1月15日。对于完整接种未满14天的人员,即使登机前所有检测结果符合要求,我馆也不审发健康码。
(三)请各位旅客拿到检测报告后,务必仔细核对检测报告上的个人信息是否正确,如存在错误务必及时联系检测机构进行修改。
(四)请各位旅客如实申报个人信息和检测结果,如发现造假或瞒报,我馆将考虑暂停向当事人签发健康码,并通报国内有关部门严肃追责,切勿以身试法。
(五)我馆可视情要求旅客提供更多补充材料。
(六)健康码并非登机赴华的唯一要求,各航空公司均可能设置额外登机要求,因此已获得健康码的旅客仍有可能被拒绝登机。请务必提前向航空公司了解有关政策。
(七)如我馆此前发布的涉健康码申请通知与本通知不符,以本通知为准。
(八)以上政策适用于所有旅客,包括婴幼儿。
(九)如有其他疑问,请查看“防疫健康码国际版”申报说明与常见问题解答链接:https://hr.cs.mfa.gov.cn/help_two/help-two/hs.html

爱尔兰

  • 检测调整

http://ie.china-embassy.gov.cn/chn/zytz/202205/t20220517_10687462.htm

为更好保障确需出行人员健康,根据国内最新疫情防控安排,我馆针对中国籍乘客的健康码和针对外籍乘客的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以下统称健康码)受理要求更新如下,并将于2022年5月18日起实施:

一、检测要求
在航班起飞前48小时和12小时内(“航班起飞前xx小时内”应严格按小时推算,如航班起飞时间为5月25日19时,则航班起飞前48小时为5月23日19时,以此类推)分别在爱尔兰(不包括北爱)两家不同检测机构各完成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如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我馆将审发健康码。
如无法在时限内完成上述检测,可在航班起飞前48小时和24小时内,分别在两家不同检测机构各完成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在航班起飞前12小时内在检测机构完成一次抗原检测。如3次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我馆将审发健康码。
二、检测机构
我馆接受爱尔兰境内符合资质的医院及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抗原检测报告。都柏林机场有可做加急核酸和抗原检测的机构(需预约,1-3小时内出结果)。
三、申请健康码所需材料
1. 符合上述相关要求的全部核酸、抗原检测报告或证明。
2. 机票行程单。
3. 真实、有效的在爱居留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居留卡、签证、入境章、电费单、银行账户等能证明申请人系在爱居住(而非过境)的材料。
4.填好并签字的旅居史声明表(见附件)。
四、有感染史人员申请健康码的额外要求
有感染史是指:曾确诊新冠肺炎或虽未曾确诊但核酸、IgM抗体、IgG抗体检测结果任意一项曾为阳性(因接种新冠疫苗导致的IgM、IgG抗体阳性除外)。
第一步,“确认痊愈”预审:将护照首页、爱尔兰居留证明、爱尔兰医疗机构(我馆不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得在同一日采样)发至我馆领事邮箱hsdublin66@gmail.com,邮件标题为“确认痊愈预审+姓名”。
请注意:两次核酸检测采样日期均须晚于确诊感染日期,且应在邮件提交前3日以内。提交申请后,我馆将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通过预审。
举例说明:假设1月1日确诊或检测阳性,则核酸检测采样日期应晚于1月1日;假设邮件提交预审的日期为5月25日,则核酸检测采样日期应不早于5月22日。
第二步,隔离和健康监测:如我馆邮件回复您通过“确认痊愈”预审,应从收到邮件次日起自行进行不少于14天的自我隔离和健康状况监测,填写《自我健康状况检测表》(附后),用于后续申请健康码。
第三步,登机前检测。隔离和健康监测期间未出现异常情况的,可在该期间结束后,按要求(见“三、申请健康码所需材料”)申请健康码。如登机前核酸检测结果仍为阳性,请邮件告知我馆,并从上文“确认痊愈”预审开始重新完成流程。
五、密切接触者申请健康码的额外要求
密切接触指:过去14天曾与核酸检测呈阳性人员有近距离接触。
成为密切接触者的,须从最后一次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接触之日起,尽快进行14天自我隔离和健康监测,填写《自我健康状况检测表》(附后),用于后续申请健康码,并于隔离和监测开始的第1天、第4天、第7天分别接受一次核酸检测,如三次结果均为阴性,则通过我馆领事邮箱hsdublin66@gmail.com提交护照首页、爱尔兰居留证明、最后一次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接触日期、上述三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邮件标题为“密切接触者审核+姓名”。我馆将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可以进行行前检测。如三次核酸检测出现阳性结果,须按上文中有感染史人员相关要求办理。
六、有疑似症状人员申请健康码的额外要求
有疑似症状人员指:过去14天内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疑似症状,或因体温较高、疑似症状等被航空公司拒绝登机人员。
出现疑似症状的,须从出现疑似症状后,尽快进行14天自我隔离和健康监测,填写《自我健康状况检测表》(附后),用于后续申请健康码,并于隔离和监测开始的第1天、第4天、第7天分别接受一次核酸检测,如三次结果均为阴性,则通过我馆领事邮箱hsdublin66@gmail.com提交护照首页、爱尔兰居留证明、出现疑似症状的日期、上述三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邮件标题为“出现疑似症状人员审核+姓名”。我馆将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可以进行行前检测。如三次核酸检测出现阳性结果,须按上文中有感染史人员相关要求办理。
七、在爱中资企业人员的额外要求
所有在爱中资企业人员回国,须提前10天进行隔离观察和闭环管理,按照要求填报每日情况,确保不与外界接触(做检测除外),由企业出具《隔离管理证明》。隔离期间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应暂停回国安排。
八、申领健康码渠道
(一)中国籍乘客申领有“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
中国籍乘客在获得相关检测证明后,应立即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见附件二维码),申报个人情况并按本文有关要求上传材料。请确保材料真实、清晰、完整、成功上传及提交。我馆复核通过后,发放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请在健康码有效期内乘机,并配合航空公司查验。
(二) 外国籍乘客申领有“HDC”标识的绿色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
外国籍乘客可通过电脑或手机等终端登录网站https://hrhk.cs.mfa.gov.cn/H5/,申报个人情况并按本文有关要求上传材料。请确保材料真实、清晰、完整、成功上传及提交。我馆复核通过后,发放有“HDC”标识的绿色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外籍乘客登机时须出示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供航空公司核对。
九、重要提醒
1.所有乘客行前28天应做好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避免前往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如行前28天内去过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将不予发码),并如实填报《旅居史声明表》(见附件)。
2.关于中转:目前自爱尔兰回国/赴华均需中转,中转只可一次。请务必向我驻中转国使领馆(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中转地机场(官方网站等渠道)、航司等提前了解中转地相关政策和流程,据此安排行程,避免中转滞留或造成感染。
3. 审核时间:我馆审核人员均知晓乘客的航班起飞时间,会在收到申请后依规尽快审核,包括周末和节假日,请勿催办。
4. 准确申报:拿到检测证明后请务必核对个人信息是否正确,个人信息与申请人不符将无法获得健康码。检测报告需至少显示个人姓名、出生日期、采样时间、检测结果及检测机构信息。
5. 如实申报:为保护您和其他旅客健康,请如实申报,如发现造假或瞒报,我馆将通报国内有关部门严肃追责。
6. 疫情形势仍不稳定,各航空公司均可能设置额外乘机要求,因此健康码并非回国/赴华的唯一要求。请务必提前向航空公司了解有关政策。
7. 其他疑问,您可通过查看“防疫健康码国际版”申报说明与常见问题解答,获取帮助:https://hr.cs.mfa.gov.cn/help_two/help-two/hs.html
8、上述措施系根据疫情、病毒变异特点等因素做出的安排,将视疫情形势和境外输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请拟赴华人员务必做好行前防护,倡导行前自我健康监测,避免因登机前检测阳性造成滞留或入境后造成输入。
本通知有关要求自2022年5月18日起实施。

波兰

  • 检测调整

http://pl.china-embassy.gov.cn/lqfw/202205/t20220517_10687135.htm

根据奥密克戎变异株特性,我馆自2022年5月17日起对自波兰搭乘航班赴华人员登机前检测要求调整如下:

一、所有自波兰搭乘航班赴华人员(含已完成疫苗接种人员及未完成疫苗接种人员),均应于登机前24小时内在我馆指定检测机构进行两次核酸RT-PCR采样检测(两次核酸检测须在不同指定检测机构完成),并在登机前12小时内在我馆指定检测机构进行一次抗原采样检测,取得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抗原检测阴性证明。
二、对未完成疫苗接种人员,取消血清特异性IgM抗体检测。
三、对既往感染史人员,取消肺部影像检测。
四、企业人员登机前闭环管理要求由原来的21天调整为10天。
五、自波登陆船员不再要求在波进行14天隔离,可根据普通乘客要求正常检测。
上述措施系根据目前疫情形势、新冠病毒变异特点等多因素进行的调整。我馆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对有关措施动态调整。请自波赴华人员务必做好行前自我防护及自我健康检测,避免因登机前检测阳性造成在波滞留或入境后输入风险。
如之前有关检测要求与此通知不符,以本通知为准。

中国驻波兰大使馆
2022年5月17日

阿联酋

  • 检测调整

http://ae.china-embassy.gov.cn/chn/lsyw/202205/t20220518_10688140.htm

根据目前疫情形势和奥密克戎毒株变异特点,即日起我馆对自阿联酋赴华人员行前检测、隔离有关要求进行以下调整:

一、所有赴华人员均须按要求进行行前48小时内“双核酸”检测和行前12小时内核酸检测。
二、取消赴华人员行前第21天或第14天检测。
三、无论是否接种疫苗、接种何种疫苗,均取消血清IgM抗体检测要求;阿提哈德航空公司目前仍要求所有乘坐其航班赴华人员行前48小时内进行血清IgM抗体检测,请及时跟踪了解航司通知规定。
四、取消对有既往感染史人员CT或X光检测要求。有既往感染史人员在驻阿联酋使领馆指定检测机构进行两次核酸检测(采样间隔时间大于24小时且小于168小时),获得阴性报告后开始6周隔离和健康监测,之后可进行行前48小时内“双核酸”和12小时内核酸检测并申请健康码。
五、企业人员行前闭环管理要求由21天调整为10天。
六、船员在阿登陆后不再要求隔离21天,参照普通赴华人员要求进行检测。
七、请赴华人员从为自己和他人旅途安全负责的角度出发,行前进行10天自我健康监测,按要求填写自我健康监测表,并严格做好行前和旅途中个人防护。
八、除上述变化外,其他申请健康码要求不变。我馆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对有关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自阿联酋赴华人员及时关注我馆网站和公众号信息,按最新要求提供健康码申请材料。

中国驻阿联酋使馆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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