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20个名额!第八次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表彰人选推荐启动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各省属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各大企业:

近年来,我省广大留学回国人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涌现出了一批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励广大留学回国人员努力拼搏、开拓创新,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经中央批准,省政府决定组织开展第八次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评选表彰。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有国(境)外留学或研修、培训经历,回国后践行留学报国理想,敢于担当、甘于奉献,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留学人员。包括:

1.在我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现代高效农业、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现代金融服务等十强产业领域一线工作,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并带来显著经济效益的留学回国人员;

2.海外学成归国后,以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在我省领、创办企业,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的留学回国人员;

3.以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业等方式参与企业科研、生产、成果转化等,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的省内事业单位留学回国人员;

4.长期在我省教育、科技、工业、农业、文化、医疗卫生及服务业等领域一线工作,有突出创新成果或取得突出业绩得到行业公认的留学回国人员。

已经获评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齐鲁杰出人才奖及提名奖、山东省杰出企业家、山东省行业领军企业家、山东省优秀企业家、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得者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再列入推荐表彰范围。

(二)表彰名额

全省共表彰留学人员20名。采取差额推荐方式进行评选,每市推荐人选不超过2人,各省属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省属企业推荐人选不超过1人。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不推荐或少推荐。

二、评选条件

1.有国(境)外留学或进修、培训时间1年(含)以上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2.一般应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特别优秀的本科毕业(学士学位)人员也可作为推荐人选;

3.长期固定在我省工作3年(含)以上;

4.具有良好的思想品格、职业道德和科学精神;

5.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6.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失信记录;所在企业依法履行法律、社会义务,在依法纳税、安全生产、环保和诚信公平交易中无不良记录。

三、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各推荐单位要对照评选条件坚持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包括评选条件、拟推荐个人先进事迹。各市的推荐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以设区市为单位,按照所辖区域范围进行组织申报和初步审核,推荐人选经市政府同意后上报;省管企业的人选推荐工作由省国资委组织;中央驻鲁单位和省属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人选推荐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

(二)严格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要严把政治关、条件关、审核关,确保推荐程序的规范性和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主要衡量标准,好中选优、优中选强。推荐的留学回国人员要事迹突出、具有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和示范性。被推荐人选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被推荐人选为企业负责人的,须征求企业所在地生态环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

(三)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在推荐评选过程中,严格评选条件,彰显时代特色,树立鲜明导向,严肃评选纪律。要坚持政治标准,对有违纪违法情况的一律不得推荐。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员,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请各推荐单位、省国资委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包括:推荐工作报告(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公示情况、推荐意见等)、《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推荐表》(见附件2)、《拟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3)。拟推荐人选需提供获奖证书及回国后取得成果,创办、领办或服务企业等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4)。各市各单位拟推荐人选名单,请在正式报送前与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沟通。

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表彰人选后,及时反馈

各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在深入考察的基础上,组织填报推荐审批表(见附件5)、征求意见表(见附件6)等材料。

四、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省政府对评选出的留学回国人员授予“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称号,并颁发证书,给予5万元奖金奖励。

五、组织领导

为做好我省评选推荐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成立第八次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部门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实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评选推荐等工作。

联 系 人:吴晓冰,孙琳琳,苏红

联系电话:0531-51787567,51787572

电子邮箱:sllrst@shandong.cn

联系地址:济南市解放东路16号

邮政编码:250000

附件:

1.第八次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doc

2.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推荐表.doc

3.拟推荐人选汇总表.doc

4.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形式审查清单.doc

5.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推荐审批表.doc

6.征求意见表.doc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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