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面上资助)

一、面上资助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 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由专家通讯评审确定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分为一等和二等。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一等 12
万元、二等 8 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一般为一等 8 万元、二等 5 万元。2020 年资助人数约为当年进站人数的三分之一,对从事基础研究和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展创新研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适当倾斜。
面上资助实施“西部地区博士后人才资助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对在西部及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 员予以倾斜资助,不含以上地区部队设站单位、中央部属高校、一流高校、高校中的一流学科及中国科学院研究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优先资助申请项目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西部计划”与同批次面上资助工作一同组织开展。2020 年资助 200 人,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 8 万元、社会科学 5 万元。

二、申请要求

(一)申请条件

  •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 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进站一年半以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 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
  • 申请项目为本人承担。
  • 非涉密项目。
  • 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 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友情提示:

  • “西部计划”与同批次面上资助一同组织,不需单独申请。
  • 工作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选择独立于流动站的专家评审。
  • 如果申请项目所属一级学科为心理学或二级学科为教育技术学,申请人需明确项目所属学科门类,教育学或理学选其一。
  • 对在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退)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二)申请材料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1 份。

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模板见附录)

申请书“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 3 个。

申请书“二、项目信息”中不得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 0 分。

友情提示:

  • 在网上申报开通日期前,可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申请书模板。

(三)申请材料的提交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提交至院系或工作站(分站)。

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 1 份,报送院系或工作站(分站)。

友情提示:

  • 企业联合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只可向工作站设站单位提交申请。7
  • 军地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在网上提交申请书。可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写后打印 3份纸质申请书,刻录光盘 1 张,报送设站单位。
  • 申报截止日期前,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需逐级申请驳回。

(四)申请材料的审核

院系或工作站(分站)博士后管理人员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审核申报信息并提交至设站单位。

设站单位博士后管理人员网上审核申报信息并提交至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在线打印“申报情况汇总表”,加盖公章,在审核截止日期前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如果快递“申报情况汇总表”,以投递日戳为限)。

友情提示:

  • 纸质申请书不需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由设站单位留存3 年。
  • 军地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申请书由设站单位在审核截止日期前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如果快递“申报情况汇总表”,以投递日戳为限)。

三、专家评审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专家通讯评审。

通讯评审采取网上匿名评审形式。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工作人员不可见申请人及评审专家姓名,评审专家不可见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博士后合作导师姓名等信息。 具体程序为:

  1. 按照申请人申报项目所属二级学科进行分组;
  2. 为每个评审组随机匹配 5 名左右同行专家;
  3. 评审专家根据评审指标按百分制打分;
  4. 计算每位申请人的得分20,在评审组内排序;
  5. 根据当批次资助名额,在各评审组中按照分数从高到低遴选拟资助人员。

面上资助评审指标

序号 指标项 评价内容 分值
1 学术绩效 已取得的科研成果 30
 

2

 

创新能力

研究内容的创新性选题的自主性

学科交叉情况

 

60

3 研究基础和条件保障 研究基础和平台情况 10

面上资助(工作站)评审指标

序号 指标项 分 值
1 学术绩效 20 分
2 技术创新性 60 分
3 研究基础 10 分
4 对企业的贡献 10 分

四、结果公示与公布

(一)结果公示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在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微信公众号对拟资助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

公示期间,博士后研究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提出质询。质询内容不包括评审专家的学术评价。

对评审程序的质询需撰写书面材料,由合作导师和设站单位博士后管理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加盖设站单位博士后管理部门公章,于公示结束前邮寄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以投递日戳为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对相关质询内容进行核实,将核实结果书面通知设站单位,由设站单位反馈质询人。

对评审程序以外内容的质询需以传真或E-mail 形式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提出,署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友情提示:

  • 从公示日起,申请人可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 查阅专家评审结果。

(二)结果公布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在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公众号上公布资助结果,并向相关设站单位印发资助通知。

友情提示:

  • 从资助结果公布之日起,获资助人员可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打印资助证书。

五、经费使用和管理

(一)博士后研究人员

资助经费的开支范围包括科研必需的仪器设备费、实验材料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会议费、差 旅费、专家咨询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和劳务费的开支。用于支付参与研究过程且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费支出不得超过资助经费总额的 30%。

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时,资助经费结余部分应当收回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二)设站单位

设站单位对资助经费单独立账、代为管理。

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退站,设站单位应当及时清理帐目与资产,编制财务报告与资产清单,按程序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结余资助经费收回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用资助经费所购资产收归设站单位所有。

(三)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在资助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将 资助经费拨付至设站单位。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对资助经费的使用管理情况进 行监督检查,对基金使用效益进行评估,对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成长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六、成果追踪

(一)博士后研究人员

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公开发表资助成果时,应标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Project funded by China Postdoctoral Science Foundation)。

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时须向设站单位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模板见附录)提交流程如下:

博士后研究人员办理出站手续时,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在线提交至设站单位。 同时,打印 1 份纸质报告,交所在设站单位审核和备案。

友情提示:

  • 纸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由设站单位留存 3年。
  • 军地联合培养的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可网上提交报告。请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模板,网下填写并打印 1份纸质报告,刻录光盘 1 张,一并交所在设站单位审核和备案。

(二)设站单位

设站单位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 及时审核《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并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设站单位每年年底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使用效益情况报告》。(模板见附录) 提交流程如下:

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管理信息系统”,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使用效益 情况报告》中系统自动生成的内容进行核实;填写报告中的 “本年度获基金资助出站的优秀博士后综述”和“工作建议”, 网上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上提交的截止日期为 于 2021 年 1 月 31 日。

打印 1 份纸质报告,加盖公章,于 2021 年 1 月 31 日前邮寄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以投递日戳为准)。

军队系统设站单位的《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使用效益情况报告》统一由军队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填报,于2021 年 1 月 31 日前送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七、资助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节点

批次

网上申  

申报截止

 

审核截止

 

评审截止

 

第 67 批面上资助 2 月 3 日 2 月 25 日 2 月 25 日 4 月上旬 5 月中旬
第 68 批面上资助 7 月 1 日 9 月 4 日 9 月 4 日 10 月中旬 11 月中旬

八、工作部门及联系方式

(一)工作部门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博士后基金管理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0 号博士后公寓(100083)。

(二)联系方式

池莲子,负责面上资助,电话:(010)82387704。

张永涛,负责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特别资助(站前),电话:(010)62335395。

王添翼,负责特别资助(站中)、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电话:(010)62335023。

E-mail:postdoctorfund@mohrss.gov.cn,传真:(010)6233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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