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所高校官网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
提名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项目填报与材料报送
通用项目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或组织可于2022年4月15日起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提名。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2022年4月15日前至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进行成果登记。电子版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
以下是完整文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