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项目指南

重点项目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针对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或学科生长点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若干重要领域或科学前沿取得突破。

重点项目应当体现有限目标、有限规模、重点突出的原则,重视学科交叉与渗透,有效利用国家和部门现有重要科学研究基地的条件,积极开展实质性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 其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重点项目每年确定受理申请的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发布指南引导申请。申请人应当按照本《指南》的要求和重点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在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范围内,凝练科学问题,根据研究内容确定项目名称,注意避免项目名称覆盖整个领域或方向。

重点项目一般由1个单位承担。确有必要进行合作研究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资助期限为 5 年。

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

2021年,自然科学基金委继续选择重点项目开展基于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评审。申请人应当根据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和研究内容,选择科学问题属性,并阐明选择该科学问题属性的理由。申请项目具有多重科学间题属性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最相符、最侧重、最能体现申请项目特点的一类科学问题属性。自然科学基金委根据申请人所选择的科学问题属性,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2020 年度重点项目共资助737项,资助直接费用216527万元,平均资助强度 293.80 万元项(资助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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