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的朋友们,2021年江苏特聘教授准备申报啦~

各有关高校:

根据《江苏特聘教授选聘办法》(苏政办发〔2017〕49号,以下简称《选聘办法》)和2020年江苏特聘教授选聘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江苏特聘教授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数量

2021年,支持全省普通本科高校选聘江苏特聘教授120人,其中部属高校50人,地方属高校70人。

二、推荐名额及要求

“双一流”高校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重点支持高校每校推荐人选不超过9人,博士授予权高校每校推荐人选不超过7人,硕士授予权高校每校推荐人选不超过3人,其他普通本科院校每校推荐人选不超过1人。

三、选聘条件

江苏特聘教授选聘标准、遴选程序严格按照《选聘办法》执行。有关具体事项补充如下:

(一)岗位设置应服从服务于国家战略、江苏发展和学校需求,与重大科研项目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紧密结合,与优势学科、品牌专业、协同创新计划紧密结合,共同夯实 “四大专项”建设基础,形成推动“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有效合力。

(二)切实面向海外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各校推荐人选中本校在职教师不得超过1/2。国内应聘者达不到规定获奖要求的,不推荐申报。

(三)推荐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已由学校聘任教授职务。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引进到江苏高校的海外应聘者,须有连续2年以上的全职海外教学科研工作经历。2020年1月1日以后引进到江苏高校的海外应聘者,须有连续3年以上的全职海外教学科研工作经历。

(四)各校在遴选推荐人员时要强化全职全时的要求,对不能到校全职全时工作人员不予推荐申报。

四、经费支持

(一)三年聘期内,对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江苏特聘教授分别提供200万元/人、100万元/人的科研经费,以及每人每年12万元的奖金。其中,省财政为地方属高校分别提供自然科学类100万元/人、人文社会科学类50万元/人的科研经费和全额奖金,高校提供不低于省财政资助标准的配套科研经费;省财政为部属高校提供的科研经费和奖金为地方属高校资助标准的50%,其余部分由高校承担,使总体资助额度不低于地方属高校。

(二)对自然科学类特别优秀人才提供400万元/人的科研经费,以及每人每年12万元的奖金。其中,省财政为地方属高校提供200万元/人的科研经费和全额奖金,为部属高校提供100万元/人的科研经费和每人每年6万元的奖金,其余部分由高校承担。

五、遴选要求

各校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推荐人选的全面考察与把关,严格审核推荐人选的意识形态倾向、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表现,防范意识形态、知识产权等方面的问题。

要严把选拔人选的质量条件,对从事应用研究及成果转化的人员,应着重考察其解决核心技术、重大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问题的能力;对从事基础研究的人员,应着重考察其产生具有重大影响的新知识新理论的能力;对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人员,应着重考察其形成创新性理论研究成果,引领和支持思想文化传承创新的能力。

六、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1.学校推荐报告。学校对推荐人选的意识形态倾向、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表现,以及其他基本情况、推荐理由、推荐排序等出具书面报告。

2.《江苏特聘教授推荐表》(附件1)以及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①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②学历学位证书(海外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海外人员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海外单位出具的学习工作等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录用审批表,专业技术职务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相关证书的复印件;③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④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复印件和刊载杂志封面,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⑤推荐表中列举的ESI、SCI、SSCI、E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由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只需提供论文收录及引用检索报告,无需提供详细检索结果或列表);⑥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⑦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⑧学校与推荐人选签定的聘用协议或意向性聘用协议复印件(本校在职教师不需提供)。附件材料中,凡复印件均需学校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属实。《江苏特聘教授推荐表》和附件材料合并装订成一册,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

3.《江苏特聘教授科研、教学情况简表》(附件2,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4.《2021年江苏特聘教授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3,一份,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

(二)报送时间

请各校于2021年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人:李辉,电话:025-83335619,83335120,邮箱:nj86788@163.com。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省教育厅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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