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 2020 年度国家外国专家项目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1. 平台类项目是否申报?

此次新申报主要为人才类项目,执行期内的平台类项目需要提交上年度总结、下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申请。新申报平台类项目时间另行通知。

2.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

2020 年 1 月 31 日前需完成各归口管理部门对新申报项目的审核提交,请各单位自行把握好申报时间。2019 年项目、平台和单位总结可延迟至 2020 年 2 月中旬前提交。

3. 申报项目是否有数量限制?

个人类项目中,“一带一路”项目每个项目单位申报总数不超过 3 项,另外两个项目无数量限制。项目申报单位指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等法人单位。

4. 签字盖章?

新项目申报需要将签字页打印出来,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项目审核以高校(部属)/ 用人单位或省级归口管理部门(地方)意见、负责人签字、盖章为准。

5. 关于申报人国籍?

港澳台专家可参照外籍专家人选条件申报项目;持中国永久居留证件的外籍专家可按要求申报项目;持外国永久居留证件的中国籍专家不能申报项目。

6. 关于经费?

部属高校严格按照外专发〔2016〕85 号文经费标准执行,地方高校按照〔2010〕87 号文执行。科技厅(委、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有关集团公司, 科研院所按照〔2010〕87 号文和〔2008〕2 号文执行。

不对每个项目的具体经费做限制,可参考往年经费,鼓励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经费需求。

7. 还未签订工薪合同?

目前还未与专家签订工薪合同的单位可先上传意向书扫描件,待签订工薪合同后补交工薪合同扫描件。

8. 关于连续项目的申报?

“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外国青年人才计划”如申请连续执行,项目立项及连续执行申请通过后下一年度不需参加评审,但仍需提交项目申请。

9. 已完成新项目 0.8/评审的 2020 年“111”基地?

暂时无需填写工作计划和经费申请,待正式发文后另行通知。

10. “111”基地总结?

去年下半年参加验收和评估已提交过阶段性总结的,还需提交2019 年工作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盖财务章)。其他所有执行期内的基地按照常规提交年度总结、下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申请。执行期满未进入 2.0 的基地,如仍挂牌工作,可继续提交总结。

11. 关于青年人才项目?

只要符合项目申报条件,已来校工作的外籍博士后也可申报;受资助人员应为全职在华工作,在华工作时间累计一年原则上应不少于9 个月;受资助人员应具有国(境)外高校博士学位,对取得学位的时间无具体要求;项目资助额度暂未确定。

12. 关于 2019 年已获批的高端项目?

2019 年获批的高端项目执行期为一年,本次应上报年度总结。如要继续执行,需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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