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化工领域青年科技人才队伍的建设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21〕59号)文件的要求,现组织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提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及提名名额
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超过100名;由当届获奖者中产生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获奖者不超过10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
中国化工学会作为中国科协所属各全国学会可提名本学科领域候选人2名。
二、提名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
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遵守科学道德典范的优秀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候选人是中国化工学会专业会员。
三、提名渠道和名额分配
中国化工学会推荐的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通过提名方式产生,具有提名资格的单位包括:
(1)中国化工学会分支机构;
(2)中国化工学会单位会员;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学会。
以上每个单位提名不超过1人。
四、提名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提名渠道,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
(二)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人选提名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西部地区艰苦行业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三)候选人提名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创新价值、能力、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四)提名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名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提名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提名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五)候选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的,还需按照《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相关工作应由提名渠道统一组织,专家提名的应由候选人所在单位组织,不得由候选人个人办理。
(六)候选人提名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候选人所在单位应对提名材料(含附件)进行保密审查并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
(七)候选人获奖后,获奖者应积极参加中国科协组织的国情研修、座谈交流、科技服务等活动。
五、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一)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电子材料请于2022年1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zhangyu@ciesc.cn,邮件标题为:【申报奖项+姓名】,材料包括:
1. 《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附件1)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文件各1份。提名表中第十四项“提名意见”由提名单位填写并盖章,中国化工学会分支机构提名的由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
2. 附件材料pdf文件1份,应提交代表性成果,主要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3)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4)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5)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6)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3. 《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pdf扫描文件,候选人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须提供此表。
4. 《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pdf扫描文件,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的须提供此表。
(二)书面材料
待学会评审公示后,正式候选人需按通知要求提交。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瑜
电 话:010-64410497,18518469826
电子邮件:zhangyu@ciesc.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3号化信大厦B座7层
邮政编码:100029
附件:
1.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样表)
2.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
3. 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中国化工学会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