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专业组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通过专业组评审的246个通用项目(人选)在陕西省人民政府网站和陕西省科学技术厅网站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项目(人选)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持有异议的(奖励等级不在异议范围之内),可以书面方式向我厅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亲笔签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我厅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
特此公示。
联系方式: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五路10号D716室(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邮政编码710077。
附件:2021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通过专业组评审的通用项目(人选).pdf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