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科〔2021〕25号)要求,经专家评审,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审定,最终确定59人拟入选2021年度“曙光计划”。
现定于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31日对拟入选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如以个人名义对本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可在2021年10月31日之前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书面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如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必须签署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市教委科技处地址:大沽路100号3007室;邮编:200003;电话:23116822;传真:23116846。